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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30 衣服啊,女人那我喜欢衣服,与欲望无关。
也许每件衣服,上辈子都是尤物般的女人,因为不甘被一个人固守爱恋,今生便决绝的跳出来被芸芸众生品评拥有。而我,恰恰是那个看得懂每件衣服心思的女人。
小时家中有面嵌在古董衣柜上的穿衣镜,那里便是我最初的舞台。我会把所有我认为漂亮的衣物都轮番在自己和芭比娃娃身上过一遍,然后,挑出自认为最般配的穿在我们身上,开始过家家。那时的快乐,无非是拿着偷剪蕾丝窗帘的一角用大头针别在娃娃们的身上,然后在几小时最多几天后接受快乐的罚单,轻则思过重则痛打。所以于我,衣服首先教会了我人生中及其重要的一课:短暂的快乐都是建立在无数持续的痛苦之上的,而且,所有光鲜的表面下都有无数不堪入目的疮疤。
Teenager生涯最为闪亮的一笔是为无数音院附中美少女成功做了反面教材,而且时间持续长达3年之久。在这3年中,我领悟了作为一个体重介于正常人和不正常钢琴少女间极为丰富的内涵。不是没有意义的。一个从未在商场明晃晃灯光下闪躲的人不会知道,试衣间有时就是撒旦的玄厅,走出去将万劫不复,也是从那时起,我珍惜每一件与我同甘共苦的衣服,因为在一大堆XXS/XS/S/M 中找到L/XL for women是心怀感激的,这种感激绝不亚于在10000个声称外表不重要,看重的是内心的男人中间有一个真的牵了你的手,哪怕只是带你走出本不该你站的展厅。当然,除了偶遇更多时候我得去裁缝店特制一些符合音乐少女穿得衣服,这种感觉相当的不让人开心,除去那制衣店晕黄飘摇的灯光,一副副麻木混浊又自以为是的眼神,单是那贴身的比量就让我浑身不自在。可以说,我憎恶丈量。就像人们大多喜欢丈量爱情,所用量词无非是厚、薄、深、浅、重、轻…每个人都执迷不悟地执着于自己爱情的浓厚。而我独独喜欢以“真、假”来衡量。情到浓时情转薄,浓会薄;情重惜缘浅,重而无缘,那么终归难逃一个“轻”字。惟有真、假,永远不会互相转换,“虚情”永远配“假意”,而“情真”永远与“意切”不离不弃,感谢不离不弃。
真正开始享受衣服应该是从有了自食其力的购买力时。那时尤喜演出结束后逛街,从一处聚焦赶赴下一处明亮。一般是晚上,一路灯火。橱窗。盛装的Model。满街温暖的气息,沉静。凝眉。深呼吸。在逛街这点上我承认,我是一个喜独的女人,我心里的一角永远藏着独的小心绪。像极猫猫,喜独来,喜独去。但我喜欢自己这样的调调,裹着自己的小衣裤,抬头45°望星空。我是享受这独的女人。 独,也是一种味道。少而彻骨,浓似血。
有一个时刻是很美妙的:穿着浴袍、头上用大毛巾裹着洗过的头发,让电视的声音作为背景,然后拉开一角窗帘,微微透进夜的光。这样的夜晚在我,总有一种轻微的恍惚感。说是轻微,那是因为那种恍惚感的程度不至于让人觉得不真实,但跟真实又不能完全贴合。就是这一点错位,让我生发出一种同样是很轻微的披拂纷乱的心境。这个时候,我总是要打开衣橱,随意挑选两件衣服无心的试试,这时,最有触感的是犹如活物一般牢牢盘踞在体内的东西,那东西,在别人眼里也许是矫情,而我,那东西不可命名,它很像是茫然,不可辨析的茫然,有点孤独,有点快乐,有点享受,还有点忧伤。
我尊重和由衷的喜爱每一件衣服,因为一件衣服绝不只是衣服,它曾经也许是一个有些虚荣的愿望;一份幼稚却认真的选择;或者一次对生活的满足与感恩。以及,生平几段可以拿出来讲讲的故事。
每个女人都应该有一个大衣橱,里面摆放满满的衣服。在某个心波迸发柔情突涌时换一袭美装为己悦者容;如果柔情嘎然中止,那也无妨,扬眉浅笑重又换上97%棉&3%莱卡的居家棉服,关上衣门,保持住沉默,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爱衣,沦陷。浓浓的忧伤,淡淡的残爱。
衣服啊,女人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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